Search

交警害民黃勝均
打人兩位南成所
為民伸冤蔡媽福
討回公道是事實
  • Share this:

交警害民黃勝均
打人兩位南成所
為民伸冤蔡媽福
討回公道是事實

2020,5/21,14:30~15:30
良民蔡媽福本人制表
【血誓為民】記者會5月21日14時30分
地點:市議會 第一會議室

本人蔡媽福於4月15日 下午5時30分因要外出到不夜城買炒飯回來給下班的兒子吃,臨時接獲友人張德和(賣雞和)打電話說朋友(福生仔)王某某在高速公路尾端下瑞隆東站附近發生車禍,請我就近幫忙處理,當我到達時,騎機車的年輕人已在被交警問筆錄,而我朋友坐在路邊,因臉部有傷口,而腳踏車已撞成S型放路邊上,我客氣請問交警如何處理,其中一位就說免移送法院,開單罰600元就讓回去,知道小心就好了,服務目的也達到並向友人說好,同時向交警說謝謝,就先照腳踏車相片再照我友人左邊臉部傷口,但交警卻說我妨害公務,我回說哪有,這樣不可以哦?除拍照,交警就凶狠的搶我手機,我即向110報案,你們交警搶我手機,他又說你手機誰要(口氣態度很不好)而他又呼叫支援,我友人看不慣只說”你怎可對蔡媽福做出這樣的舉動(動手搶手機)",雖我有說要刪除,但他竟把我友人過肩摔又壓地,我情急大喊警察打人,而支援警察一到就強壓我倆上車,本要到南成所,結果五甲繞半圈他問學長(所長),所長說送鳳山交通分隊也可以,我也說"到哪裡都可以,不要到總局",結果左邊警員打我兩三下,好在我戴安全帽,但副座轉手抓我衣服也打我三下,並表示再說就停車(意思是要路邊修理我)我說"都可以,隨你們",而我受傷的朋友在車上說他頭部流血,警察卻回說,流血又不會死,結果沒有停路邊就到鳳山交通分隊,已近七點,剛好小隊長開會,我也大聲說警察辦案怎可打人,結果到泡茶間,一泡三個多鐘頭,小隊長問我要和解嗎?
意思和解後,手機還我,可以回家去(當時已待三個半小時,近晚上10點),由於我感到無端受凌辱而不同意和解,警察卻故意拖延至超過晚上10點半(檢察官下班無法開臨時庭)並把我腳扣過夜,而我友人也於隔天早上送醫院才擦藥(送偵查隊已夜11點多再回交通分隊)我一再說我自己拿錢買藥擦,也不是要叫救護車,警察卻故意放任傷者痛苦?
事實可查筆錄,調閱事發地點監視器,員警密錄器及警車行車記錄器,均為事實,但因疫情關係隱忍到現在。
請問陳署長家欽兄、李局長文癸兄,你們教出惡法的員警,如何同理心問案?
對我17年的議員,70多歲的老人家都如此對待,那對一般民眾又是如何,可想而知。

今召開記者會是要給交警及員警知道你們執法是針對惡徒,但不該矯枉過正,強勢打人,任意借勢打壓的作為,讓百姓服從你們的問筆錄之良法,非惡法才好,以上均可查閱筆錄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我是前市議員蔡媽福 Line ID:0910710966 也有也有蔡媽福官方粉絲團 http://nav.cx/lmINW9S 我剛學習使用智慧型手機,若有錯字請見諒! 目前只有學習用line,以後還會學更多。 活到老學到老!
View all posts